2007年5月31日星期四

做了一件傻事,非常之傻。

整件事里她什么错都没有,完全是我在无理取闹。
我总是沉不住气于是让事态恶化,唾弃自己的浮躁。
事后又觉得自己不对:
我让她非常伤心,可是她是无辜的。
一条最最愚蠢的短信:
“那好,希望你永远不要原谅我。我不会再道歉了,绝对不会。
不管谁的错就让它错下去好了。我不在乎自己失去了什么。再见!”
单凭它我就可以被称为天底下最愚蠢的傻瓜。
其实说的时候自己根本不是这样想的,我分明很在乎。
可是还是要装作一副镇定自若的模样。
到现在自己不安到睡不着……这叫什么?自作自受。
她是个好女孩,我却伤害了她。这句话反复在头脑里回响。
良心的谴责才是你摆脱不了的。
我死后无疑会下地狱的,上帝不会在乎这样一个坏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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